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

2015-12-03 07:57:03 [来源:华声在线—湖南日报] [编辑:张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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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坚持共享发展,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

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坚持发展为了人民、发展依靠人民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,把增进人民福祉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按照人人参与、人人尽力、人人享有的要求,坚持底线,突出重点,完善制度,引导预期,注重机会公平,保障基本民生,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,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。

26.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。坚持普惠性、保基本、均等化、可持续方向,增强政府职责,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。加强义务教育、就业服务、社会保障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、公共文化、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,努力实现全覆盖。加大对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、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。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。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,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,政府不再直接承办;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,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。

27. 实施精准扶贫工程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,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。以全面实施《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》为抓手,以湘西自治州为重点,以武陵山、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,深入实施精准识贫、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,因人因地施策,统筹抓好发展生产、公共服务、全民教育三件大事,突出兜底保障全覆盖、基础建设补短板、培育产业强支撑、教育培训拔穷根、异地搬迁挪穷窝,把扶贫政策和措施到户、到项目、到资金、到产业、到举措、到效果,做到水、电、路、气、房、环境治理进农家,分年度实施脱贫计划,坚决贯彻能快则快、能早则早脱贫脱帽的政策举措,坚决完成脱贫目标任务,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。坚持分类扶持贫困家庭,通过发展生产和就业扶持一批,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,通过低保救助兜底一批,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。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,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。积极争取中央资金,加大省级财政扶贫投入,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,整合各类扶贫资源,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。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,建立科学完善的扶贫考核评价体系,建立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、贫困县退出工作机制。广泛调动各方面力量投身扶贫开发事业,形成全党动员、全民参与的扶贫攻坚合力。选派优秀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,驻村驻户,点对点帮扶贫困村,零距离服务贫困户,做到贫困村不“摘帽”、贫困户不脱贫工作队不撤出。大力倡导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精神,激发和调动贫困地区、贫困群众向贫困宣战的自觉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
28. 着力提高教育质量。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,深化教育改革,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,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,全面提高教育质量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普及高中阶段教育,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,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。发展学前教育,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。完善资助方式,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。促进教育公平,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,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,推进城乡教师交流。扶持发展贫困地区教育,办好特殊教育。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,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,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。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推进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。推进教育信息化,发展远程教育,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。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,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。完善教育督导,加强社会监督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强化立德树人、为人师表意识。

29.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。坚持就业优先,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,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。完善人力资源市场,打破城乡、地区、行业分割和身份、性别歧视,实现公平就业。加强对灵活就业、新就业形态的支持,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。完善政府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,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。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。加强就业援助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,推进技工教育发展,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。开展贫困家庭子女、失学青少年、农民工、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、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。推行工学结合、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训模式,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。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,促进劳动力在地区、行业和企业间自由流动。完善就业服务体系,提高服务能力,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。

30. 缩小收入差距。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、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,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,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,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,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,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。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、正常增长机制、支付保障机制,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,建立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,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。完善市场评价要素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,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。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。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。整顿收入分配秩序,保护合法收入,规范隐性收入,杜绝以权力、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,取缔非法收入。支持慈善事业发展,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活动。实行鼓励高收入者回馈社会、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。

31.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。坚持精算平衡,完善筹资机制,分清政府、企业、个人等的责任。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。完善社会保险体系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,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。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,健全多劳多得激励机制。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。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。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,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。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。发展职业年金、企业年金、商业养老保险。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集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,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。逐步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。改革医保支付方式,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。不断完善工伤、失业保险制度,健全符合实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制度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。强化社会救助制度,统筹发展扶老、助残、救孤、济困、赈灾等社会福利事业。

32. 推进健康湖南建设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实行医疗、医保、医药联动,推进医药分开,实行分级诊疗,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。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巩固扩大基层医改,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,完善基层服务模式,发展远程医疗,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。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,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健康服务业。加强医疗质量监管,完善纠纷调解机制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重视心理健康服务。坚持中西医并重,不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。完善基本药物制度,降低药品价格,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。加强艾滋病、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,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,形成严密高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,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、喝得安全。

33.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。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,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。提高生殖健康、妇幼保健、幼托等公共服务水平,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。弘扬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社会风尚,建设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,推动医疗、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,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通过购买服务、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。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,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,健全扶残助残体系。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、老人关爱服务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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